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特殊工时制。24日,记者从青岛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近日,岛城出台《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办法》,目前已有707个企业获得审批,其中规定除节假日外,综合计算工时按周期算超过正常工时的,企业需要付职工加班费。
为保障职工休息权利,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必须经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严格审核。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将申请的岗位(工种)和休息休假计划在企业内公示,并经工会同意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截至目前,全市经市、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单位707个;涉及职工12210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