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南京一些企业出现了生产经营上的暂时困难。记者昨天得知,南京市总工会日前下发通知,希望各级工会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坚持“首保岗,次保薪,再增资”,协商内容不仅仅是简单地商谈工资总额的增长,还可以协商制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等劳动标准以及公积金、保险金、休假、培训等福利待遇。 对经济效益继续保持增长,以及影响不大的企业,工会可按照正常职工工资增长机制要求,明确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或者提出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与上年度持平的要求。对经济效益受到较大或者严重影响的企业,如果企业提出降低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的要求,工会在协商中可以根据实际,建议企业适当降低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或者在平等协商中适度考虑企业的要求,但必须坚持企业降薪后职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约定企业一旦经济效益回升,应当及时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对确因困难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的企业,经工会同意后延期支付,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
对于可能出现的裁员问题,工会也应积极应对,提醒企业尽量不使用裁员的做法,可建议企业适当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将职工每周工作日减少为四天或三天,工资做相应调整。或者采取轮流放假的方式,适当降低劳动力成本和生产成本。为避免严重影响职工的生活,建议轮流放假的间隙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如果企业出现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裁员等重大问题,工会要及时提醒和监督企业按有关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