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首页 > 知识共享 > 标准共享 > 正文     

我国首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消费电子应用内容保护标准实施突破技术壁垒 掌控核心技术
2011-05-30 17:58:53    来源:中国定额网    评论: 点击:

        本报讯 (记者孙 圆)日前,由长虹牵头,包括长虹、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在内的15家企业和科研院所历时5年制定的《数字接口内容保护系统技术规范》(简称UCPS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UCPS标准成功突破国外内容保护专利技术壁垒,是我国消费电子行业第一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内容保护标准,可广泛应用于数字电视、机顶盒、手机、移动数码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作为标准制定牵头单位,长虹在内容保护方面申请的发明专利达到40项以上。据了解,UCPS标准的产业化工作已全面启动,长虹旗下的虹微,以及上海华虹、硅谷数模等公司也都开始了UCPS芯片的研发,支持UCPS标准的高清平板电视也将在今后几年陆续投放市场。

    UCPS标准的成功研发,使我国消费电子产业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点,突破了国外专利保护壁垒。与类似标准相比,UCPS标准的功能性和扩展性得到了增强,不依靠其他标准,UCPS本身即可完成设备功能的定义和控制。同时,该标准将复杂的功能模块化、软件化,大大降低了开发难度和芯片规模,并通过引入新的安全技术,使安全性比同类标准提高了4个数量级。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有关人士指出,以目前国内数字产品的销量计算,若全部采用国外数字内容保护技术,仅数字电视、机顶盒、手机等产业每年将向国外企业支付专利许可费用超过2.48亿美元。若将年费、测试认证费等计算在内,该笔费用更高。此外,采用国外内容保护技术相当于将我国信息全部暴露给国外相关企业,严重威胁国家信息安全。从全球看,用技术手段实施内容保护是大势所趋,保障内容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的扩大。长虹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内家电企业采用自主内容保护标准,可以在国内市场建立起一定的竞争优势,而在出口市场,则可以通过专利互换等方式,减少专利费支出。

    专家认为,UCPS标准的颁布实施,有利于缓解国内企业在数字接口领域的专利费压力,将从终端设备层面推进三网融合在数字电视、手机、移动多媒体等终端环境下的应用和产业化,产生新的增值业务和融合应用业务。

相关热词搜索:NULL

版权声明:来源为“定额网”、“本站”的文章及资料,未经本站授权允许,不得转载!

上一篇:2009中国制造业产品创新数字化国际峰会隆重开幕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科[2010]第82号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