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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011-05-31 11:18:44    来源:中国定额网    评论: 点击:

青岛市劳动部门专门出台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办法》。 按照规定,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不定时工作制”,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必须保障劳动者在同一个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如果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应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150%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同样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某种原因或职业特性无法按每天8小时工作制这一标准来衡量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比如出租车司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固定,"不定时工作制"就是针对这些人群而制定的工时制度。近日,青岛市就在700家企业的12万名职工中实行了“不定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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