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余量标准(25EQY—19-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磨削加工的加工余量。
本标准适用于磨削各类材料时的加工余量。
2.技术内容
加工余量表(一)
厚度4以上的平面磨削余量(单面)

说明:
1.二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1.5
2.三次平面磨削余量乘系数2
3.厚度4以上者单面余量不小于0.5-0.8
4.橡胶模平板单面余量不小于0.7
毛坯加工余量表(二)
I:园棒类:
(1)工件的最大外径无公差要求,光洁度在
以下,例:不磨外圆的凹模带台肩的凸模、凹模、凸凹模以及推杆、推销、限制器、托杆、各种螺钉、螺栓、螺塞、螺帽外径必须滚花者。

(毫米)
更多内容请发送邮件到zgdew@sina.com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