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工日工作超8小时须申报
2011-05-30 16:04:16
来源:中国定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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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工时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报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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