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首页 > 知识共享 > 标准共享 > 正文     

30名港区人大代表联署倡允许“弹性加班”
2011-05-30 16:19:30    来源:中国定额网    评论: 点击:

你好台湾网3月13日消息   据香港媒体报道,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追溯期及加班工时等问题一直困扰内地厂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11日晚提交了有30名港区人大代表联署的建议书,期望全国人大就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延长工时限制”作出弹性处理,并且在推行有关法例时,咨询资方的意见。

       刘佩琼表示,自从劳动法于一九九五年实施以来,国家陆续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执行办法,包括○八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去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际,正值国际原料价格暴涨以及近年内地各省市收紧环保节能和加紧产业转型升级,调高最低工资水平,使生产成本大幅上升;跟著发生国际金融海啸,出口订单大减,使企业面对前所未有的经营困难,不少要停产结业。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很多企业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面对难以承担对劳工的负债风险。

       刘佩琼建议,国家在立法方面应咨询民企和外企,并考虑立法对他们的影响。她说,国家在立法程序上日渐增加透明度,并且向公众咨询,使人感到鼓舞。然而在有关劳动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启动及咨询,主要由总工会、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负责,对于协调不同阶层的权责和承担能力并未加以考虑。 

       刘佩琼建议,可让劳资双方协商,允许较有弹性的工作时间安排。她解释说,在劳动法第四章关于“延长工作时间”规定:“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鉴于内地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及劳动市场供求环境不同、不同机构、企业的差异,她建议劳动合同法在实施时,应让劳资双方在合法、合理的协商。例如,当遇上生产旺季或赶工外运、人力资源出现紧缺等情况,企业可以调节加班时间,以加快生产流程及赶及交货期限。

       长远而言,刘佩琼认为应修改劳动法,有关提案已经得到三十名港区代表支持并进行联署。

 

相关热词搜索:

版权声明:来源为“定额网”、“本站”的文章及资料,未经本站授权允许,不得转载!

上一篇:福建出台七措施稳定劳动关系
下一篇:无锡出台新措施 企业可自主选择工时制度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