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下发了《关于规范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切实提高一线职工工资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实行计件定额制的企业,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的要求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劳动定额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并应随着企业发展、技术进步和劳动技能的提高及时修订。计件单价应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两年未调整计件单价的企业,必须经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讨论通过。”
据了解,随着国有企业的转制、改制,以及合资、私营、民营企业的发展,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行业劳动定额的做法被逐步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由企业按各自的情况和要求实施各自的劳动定额标准。
据上海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上海市的纺织、玩具、灯具等行业近80%的企业实行计件工资,这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多存在着劳动定额标准偏高、职工工资报酬偏低以及确定劳动定额、工资报酬过程中民主程序不到位等问题。由于没有合理的定额标准,员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况较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