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披露的数字引人惊诧:2009年度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外出农民工占89.8%,其中住宿餐饮业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超60小时,建筑业59.4小时,服务业58.5小时,批发零售业59.6小时。
李北陵(重庆作家)
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披露的数字引人惊诧:2009年度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外出农民工占89.8%,其中住宿餐饮业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超60小时,建筑业59.4小时,服务业58.5小时,批发零售业59.6小时。
不要说,农民工超时工作是为了更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这份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去年平均月工资只有1417元。而据媒体报道,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早在2005年就超过这个数字,而现在更接近农民工工资两倍以上。由此可见,农民工工资一直偏低,虽然超时工作,透支健康,却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报偿。
有人根据央行一个调查公布的数据计算,5年前,农民工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比重只占85%,而去年,超过法定工时的农民工占比达到89.8%,净增加了近5个百分点。
与超时工作相比较,农民工的收入偏低是不争的事实。它不但揭示了强资本、弱劳力的分配格局在中国依然存在,也提醒我们,农民工的现实处境,与更有尊严地工作与生活还有太远的距离。
其实,工时超标的何止农民工?我熟悉的一家国有大型煤矿,原煤年产量比十年前增长40%,矿工的工作时间因此普遍在10小时以上,但工资收入因煤价被拥有垄断强势的电力行业硬压着,一半以上员工的工资不仅低于全国职工人均工资,也低于本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
有尊严地工作与生活,首先应当体现在劳动价值、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应有的承认与保障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