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称,九成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这一数字隐藏在《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许多媒体在报道时甚至没有出现在标题或新闻提要中。可见与统计局关于收入或物价的一系列数据相比,这个数字更贴近于人们的感受,或者说,我们已经习以为常,并不认为具有特别的新闻性。(21日浙江在线)
不可否认,随着劳动法规的日益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怀,近年来农民工群体的生态环境、权益保障等得到显著改善。然而,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从总体上来看,农民工群体的弱势地位远未得到根本扭转,九成民工工时超过法定时间,就是一个极具说服力的佐证。
事实上,如今的农民工,即便是工厂里倒班的工人,工时不被大幅度延长的少之又少,加超时加班费更是少得可怜,有的压根就没有,此前有媒体报道,南方某些地方的打工仔,工作时间都在十个小时以上,周末还得加班,即使如此,他们的月收入也不会比最低工资标准高到哪里去,其他落后地区的情况也就不难想象了。
我有一位堂兄,已经五十开外了,长年在外打工,干的是力气活儿,每天天蒙蒙亮就下工地,天黑了才收工,做工时间都在十几个小时,虽然可以拿到七八十甚至上百元,一个月下来也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但显然是以高强度的劳动和严重透支体力为代价的。
然而,或许是出于善良的愿望,也可能是受一些个别现象的影响,我们往往把农民工的生态假想得过于阳光,比如某月薪4000元岗位招聘无人问津,就被解读为农民工收入水平很可观了,殊不知那也许只是个别有特定技术要求的职业;短暂的“民工荒”让民工有了点选择余地,就以为农民工真可以跟业主讨价还价了,可眼下连城市工人都没有能形成这种常态;发现某些农民工工资还高于大学生毕业生时,就觉得不正常了,却没有去考虑各自的工种、环境、付出福利保障等方面的巨大差别;看到有民工开车回家过年,就惊喜地得出农民工私家车一族渐成时尚的结论,熟料那只是极个别的“成功人士”,等等。
工时长、收入低、维权难等一些现实问题依旧程度不等地困扰着民工群体,需要全社会继续予以关注并努力寻求破解之道。因此,看待农民工群体,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以点盖面,而必须深层观察、深度关怀,否则极可能让偶然的、个别的甚至是假想的利好遮蔽民工群体的现实处境,从而给政府和社会造成误导,影响相关政策法规的科学合理制定和落实,不利于民工群体经济社会地位的提高和全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