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日,水利部在京组织召开《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审查会。专家组一致同意《定额标准》通过审查,建议尽快颁布实施,并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便更好地保证水利信息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促进信息系统整合和资源共享,实现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规范化管理。水利部副总工程师庞进武主持会议。
与会专家和代表认为《定额标准》编制工作自2006年8月22日启动以来,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经过了反复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工作扎实,资料翔实,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同时指出《定额标准》编制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规范资金渠道,有利于细化项目预算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对支撑水利信息化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截至2006年底,水利部七个流域管理机构水利信息系统,不包括水文等信息采集部分和为企业、科研单位服务的信息系统,固定资产已达到126082.68 万元。这些系统的运行为解决四大水问题,支撑民生水利,提高水行政办公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支撑这些系统的运行维护费无法保证,导致大量水利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维护,给水利现代化进程带来不利影响。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财政部农业司,国家审计署信息办,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水利部财务经济司、国科司、水利信息中心以及七大流域机构有关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4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