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总工会向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百余家重点企业发出要约,要求这些企业在10日内承诺开展集体谈判,并在12月5日前签订集体合同。
须就劳工问题承诺
据悉,此次被要求“集体谈判”的主要是世界500强在深企业、著名跨国公司在深企业、中国500强在深企业以及具有相当经济实力和影响力的在深企业等,重点是大型外资企业。从21日起10日内,相关企业须作出承诺,然后进入实质的集体谈判阶段,这个过程会持续到11月14日。在此期间,企业与工会就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进行谈判。集体谈判完成后, 12月5日前,相关企业要签订集体合同。根据规定,企业若无故拖延谈判,相关部门会要求其整改,如果不整改,将公开表示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