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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困难企业通过协商可采取弹性工时制
2011-05-30 16:20:07    来源:中国定额网    评论: 点击:

“各级企业联合会要会同有关企业组织,根据实际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措施,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特别是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带头不裁员。”3月7日记者从市劳动局获悉,我市下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

《通知》指出,劳动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三方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各级企业联合会要会同有关企业组织,根据实际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措施,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特别是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带头不裁员。开展工会、职工与企业的“共同约定行动”,引导职工理解并支持企业采取弹性工时、在岗培训、协商薪酬等措施。要推动落实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大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弹性工资、组织培训等措施,共同应对当前经济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

指导企业妥善处理被裁减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清偿拖欠职工工资等债务,避免引发劳动纠纷。对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的困难企业,可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分期或以其他形式支付经济补偿。

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

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由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对发现的拖欠工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要依法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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