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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在博客里挂出拟提交的提案——采取四天半工作制 不宜现阶段实行
2011-05-30 16:20:20    来源:中国定额网    评论: 点击: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在博客里挂出拟提交的提案——采取四天半工作制,同时征求网友的意见。

(3月3日《新京报》)

每一项公共政策的提出或是出台,都会激起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反应,意见高度一致的情形基本不会存在。张晓梅委员就“四天半工作制”提案问计网友,结果亦是如此——赞同者与反对者看起来旗鼓相当,分歧之大,怕只会令本欲寻求支持的张委员也感到无所适从。

网络民意的分野,实际上源于既有权利是已经实现还是依旧飘浮于空中,这恰是“四天半工作制”案是否合宜的一个现实基础。我国现行的“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时制,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推行之初,还留有两年的缓冲期,“有困难的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但十多年过去了,执行情况又是怎么样呢?张委员如果肯屈身下基层调研,或许就不会轻易提出这份提案了。根据2007年开展的全国第六次职工调查数据,“企业65%以上的职工工作时间超过 ‘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而且少付或干脆不付加班费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一调查结果也与人们普遍的经验感知相符。如此看来,“40小时工作制”推行尚艰难如斯,张委员所说的“36小时工作制”又何以在现实中落地生长?若果真得以推行,对许多人而言,其全部意义,不过是又一张无以充饥的画饼。

抛开难服水土的制度困境不说,以现今国情论,欲接轨国际的“四天半工作制”亦显冒进急躁、不切实际。世界不少发达国家,近些年来工时制的确越来越短,这是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而我们还远未到可与其比肩的程度。虽然,作为衡量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综合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2007年的GDP已达到约3.38万亿美元,超越德国而成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成就举世瞩目,也足以令国人自傲,但在反映国民富裕程度的人均GDP指标上,我国的排名仅在中美洲的危地马拉和西非的佛得角之间,我国制造业工人的时薪则排在全球倒数第三位。在国内一些企业,为尽可能改善生活,有人想加班还来不及。如此情状,何敢在争取闲暇上奢谈与国际接轨?

眼下国内国际经济景气度低迷,颓势还未得完全遏止,如果张晓梅委员站在促就业、扩内需的角度提出缩短工时提案,从理论上讲尚有其价值。因为缩短工时的最显著效用,不在于其现在所称的“劳动效率提高,有了更多休息时间,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发展”——消费意愿仅取决于人们的当期收入及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不是靠闲暇的增多——而在于促进就业,由工时缩短而得以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

但问题是,这样一来,又会出现两种人们都不愿见到的后果:在新工时制得到认真执行的理想状态下,各社会组织尤其是企业势必需招纳更多的员工,用工成本增加,这对本已如履薄冰的相当一批企业等于雪上加霜,将更加恶化其生存环境。要么就是加员减薪,把成本分摊到所有员工身上,降低平均薪酬水平,这种状况通常也只会发生在企业而不是其他类型的组织;如果新工时制没能被普遍执行,仍然只是在行政机关、一些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实现,那么对于企业,则意味着须承担更多的制度成本。这两种情形,导致的结果均是位次较低的阶层群体权利受损,进而加剧整个社会的不公。在经济低迷时期,采取这种做法无异饮鸠止渴,故而,欲借“四天半工作制”促就业扩内需,便徒剩言说价值。

张晓梅委员的缩短工时提案,原本是为改善民生设计,是对民众休息权的保护和尊重,其情也真,其言也善,问题只在于,她忽视了或是说根本就没认清活生生的国情现实,如果说“四天半工作制”真有得以推行的一天,那么也绝不应、绝不会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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