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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出台
2014-07-07 16:48:36    来源:七台河日报    评论: 点击:

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规范协商内容,提高协商质量,促进七台河市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日,市总工会制定出台了《七台河市工会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2014年—2016年)工作规划》。

《规划》提出用三年左右工时,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协议)签订率要巩固在90%以上。其中,程序规范、内容翔实、履行到位、职工满意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协议)签订率要达到70%以上。《规划》提出集中力量推进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相对稳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突出抓好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抓好国有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坚持集中要约与日常要约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的要约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规划》要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在县级以下的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开展。有条件的,可以开展县级以上的行业性集体协商。县以上地方、系统工会,要制订并实施行业性集体协商推进工作计划,每年完成2—3个经评估达到质效要求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行业性集体协商的重点是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资支付办法。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在法定工作工时内、正常劳动条件下,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为原则。

《规划》强调,要把劳务派遣工纳入覆盖范围,切实把握同工同酬原则。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不论其身份如何,均应按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确定同等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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