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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
2014-07-07 17:15:17    来源:新疆日报    评论: 点击:

自4月起,自治区总工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集中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提高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签订率、履约率。

进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后,当地工会将以下发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等方式,友善提示企业及时启动要约程序。要约的范围是:已经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有劳动用工,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增长缓慢的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产业集聚区和辖区内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及行业;世界500强(外资)在疆投资企业。

据介绍,“要约月”的重点内容包括:工资水平、补贴、福利、工资支付办法、劳动者生活费、岗位工资标准、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分配、股息分红与劳动分红之间的比例关系等。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以合理确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控制超时加班为要约的重点内容。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以合理制定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工资调整最低幅度等为要约的重点内容。

自治区总工会计划自2014年起到2018年,用5年时间,在25人以上建制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的基础上,使集体合同所覆盖职工对集体合同的知晓率达到90%,职工比较满意(职工满意率达到50%—60%)的集体合同不少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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