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工作任务,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2013年9月10日印发了《关于举办定员定额管理岗位能力培训的通知》(人社教函[2013]6号)。为了总结近年来各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定员定额管理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开展定员定额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我国企业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帮助企业提升劳动定额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现结合我中心2012年组织的面向全国各行业企业评选劳动定员定额研究优秀论文暨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于2013年12月8-10日在北京召开“定员定额管理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及优秀论文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在2013年11月20日前报名。
一、组织单位
主管单位:全国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神州比杰定额标准技术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四川省比杰多媒体网络有限公司
协办媒体:《中国定额研究与应用》杂志
中国定额网www.zgdew.cn
二、会议宗旨
对在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工作、教学科研工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论文作者给予表彰,促进定员定额管理经验、教学与科研交流,推动构建政、产、学、研新型校企合作模式。
三、参会对象
1、获奖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领导;
2、获奖先进个人及优秀论文作者;
3、企业定额主管部门领导;
4、行业企事业单位分管定额工作的领导以及工艺制造部、财务价格部、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信息化管理部门等相关领导;
5、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从事劳动定额研究与教学相关人员;
6、定额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定额管理人员。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主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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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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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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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致辞 1.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致辞; 1.2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领导致辞; 1.3全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领导致辞; 1.4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领导致辞。 2.表彰 2.1劳动定员定额管理人才培养先进集体表彰; 2.2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先进个人及优秀论文表彰; |
主题二:行业专家、定额工作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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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业专家围绕如何加强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做主题报告 1.1定额管理标准化与企业管理精细化; 1.2编制企业劳动定额标准,健全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机制; 1.3劳动定额与企业产品成本(价格)核算、薪酬考核、生产计划等管理应用的研究。 2. 定额工作者经验交流 2.1企业开展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有关实践经验介绍; 2.2企业开展劳动定额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介绍; 2.3应用计算机辅助技术开展以定额为基础的薪酬管理与产品成本核算经验介绍。 |
主题三:探讨劳动定员定额教学与科研如何为企业科学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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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与高校如何共同探讨定员定额管理岗位人才培养有关合作问题; 2. 企业与高校共同探讨如何为本地企业开展定员定额标准制定的技术辅导与服务合作; 3. 高校如何结合当前企业需要有效地开展劳动定员定额教学与科研问题。 |
五、会议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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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8-10日,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20日 |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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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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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务费800元/人(含会务费、资料费); 2.考察费800元/人; 3.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
六、其他
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神州比杰定额标准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开展的定员定额管理岗位能力培训(需缴纳现场培训费2000元/<含培训、教材费>),认证考试费800元/人<含考试费、认证费、证书费等>)。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统一颁发“定员定额管理师岗位能力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查询。
七、联系方式
请参会人员填写参会回执(可登录中国定额网(www.zgdew.cn)下载)后在11月20邮寄或传真至北京神州比杰定额标准技术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8号2-218 邮编:100012
联系电话:010-59149899 57075023 84671141
传真:010-84671141 5707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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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