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推动了职业培训体制的改革,使职业培训改革由局部的和不完全的开始向全面、系统的方面迈进。
1985年7月,劳动人事部在北京召开职业技术培训工作会议,研究贯彻《决定》精神有关事宜。随后同年8月5日,出台《关于技工学校改革的几点意见》,使技工学校改革由单一、封闭、死板的体制向多形式的、灵活的同经济体制、劳动制度相配套的体制转化。1986年10月《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出台》1989年5月,劳动部在总结技工学校改革的基础上,提出《关于技工学校深化改革的意见》,从招生、毕业分配到待遇进行全面改革,使技工学校发展同市场和社会经济需求结合的更为密切。学徒培训改革也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变招工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