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6日)
同志们:
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会议是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性会议。1997年以来的五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存在一些值得研究和改进的问题。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指示,总结五年来的工作,研究新的历史时期标准定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一军同志代表部里作工作报告。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标准建设工作。朱镕基总理强调指出:“国家的技术标准落后,其他工作都要落后”。李岚清、温家宝、吴仪等领导同志也多次批示,要求加强重点标准的编制和实施。我们正处在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要进一步提高对工程建设标准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标准工作。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效保护环境,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就是要缩小城乡差别,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特别是要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制定《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发布《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一系列有关涉及公共利益、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就是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群众利益提供了技术保障。这些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必须有一系列标准作保障。标准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改革措施,必须符合技术进步的要求。从工程建设来说,标准作为一项最基本的技术、经济规则,是判断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发挥建设投资效益,处理各种工程事故,解决各类工程纠纷等的基本依据。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完善这些规则,并运用这些规则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工作是积极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重大举措。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有效保护国内市场,技术标准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发展经济必须要有我们自己的标准。要有效地利用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保护我们的国内市场,保护我们的民族工业,保护我们的企业。建设领域,标准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标准既是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提高我国建设企业的竞争能力、积极开拓国际建设市场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规范国内建设市场秩序、保护我国民族工业的一个重要对策。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工作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政府部门真正履行起“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行政审批,规范建设活动,关键就是要加强行政立法和技术立法。法规和标准健全,大家都按标准办事,行政审批就可以减少,就能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工作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根本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涉及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标准是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规定都是用经验教训换来的,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我们建立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以及工程监理制度等,开展这些工作的技术依据都是各类标准、规范和规程。没有标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就无从谈起,不执行标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就不可能得到保障。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工作,也要重视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工程造价管理是提高投资效益的关键环节。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管,为建设投资的科学决策、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和建设各方合理利益提供保障,有利于促进建设企业强化成本管理,增强竞争能力。
二、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努力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全面发展
(一)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改革。要尽快研究和编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朱镕基总理在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指出:技术标准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已经成为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重要手段,要尽快完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改变目前我国技术标准化建设滞后,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标准受制于人的状况,用高新技术标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要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就要把握标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建设活动中标准的薄弱环节和今后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标准的制定,加快制定进度和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推动全领域的技术进步和提高质量效益,为此,加快研究和编制标准体系框架是前提。去年,建设部把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部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同时,我们要求有关部门也要通过对标准体系框架的研究和编制,理清思路,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
要重视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经济评价方法等标准的制定。我国投资多元化已是趋势,要加强调查研究并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按照政府投资工程和非政府投资工程在管理上的不同需要,要及时调整标准项目及其内容、结构,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标准要加快编制,务必在短期内有突破性进展。
要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的改革。《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即将批准发布,要认真贯彻落实。以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契机,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改革,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涉及面广,与建设项目管理的组织方式等密切相关,直接涉及到建设各方主体的经济利益。在由政府指导价转为主要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后,要重点组织制定有关配套的法规,规范计价行为。
要努力探索工程建设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新体制。在对国外建筑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完善《强制性条文》的同时,认真开展工程建设标准体制的改革试点工作,争取有所突破。
(二)加快标准的修订步伐,适应技术进步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要建立工程建设标准的复审和修订制度。标准发布实施后,要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最多五年一次的要求,经常性地开展标准复审工作。目前有不少标准很长时间没有经过修订,这种状况必须彻底改变。要尽快建立标准的复审和修订制度,通过标准的不断修订,保持标准的先进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要建立和健全标准的研究和日常管理机制。加强对标准的研究工作,实现信息快速反馈,及时调整标准的内容非常重要。因此,要加强标准研究和日常管理的机构,充实人员;要针对标准的编制、管理等环节,建立相应的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当前要跟踪国际标准化的动向、跟踪科学技术的发展动向,认真做好对国际标准的转化工作,提高标准的采标率。
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标准化和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技术平台。信息化手段具有传递速度快、传播范围广、运行成本低的优势。标准和工程造价发布、实施和信息反馈,政府的服务和自身的管理,必须利用信息技术。要建立起实用、高效、统一、协调的标准化和工程造价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全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扩大标准的影响范围,实现标准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三)逐步形成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机制,推动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标准和工程造价工作完全由政府包办的模式,必须转变。政府部门要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比如:制定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制度,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框架,统一计价规则,组织制定与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关系密切的标准规范,组织制定为满足政府投资工程需要的计价依据和建设标准,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和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等,都是政府必须管住、管好的。同时,要把那些不宜由政府管理的事情,比如:咨询服务等,交由中介组织、协会等专业机构负责,发挥社会化优势。
要提高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几十年来,我国自己培养的标准和造价管理队伍已有近100万人,近年来,我们会同人事部建立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有近4万人取得执业资格。我们要充分发挥这支专业队伍作用,重视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他们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标准化活动。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关键是要保证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必要投入。发达国家通常是利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力量解决标准工作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投入问题。这些经验,一定要认真研究并结合国情积极借鉴。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标准定额的编制等,需要由政府组织开展,应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对于其他类型标准,有些可实行公开招标选择主编单位,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标准的编制、科研、开发等活动。
(四)加强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力度,确保标准和计价规范的实施。加强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力度,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能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强制性标准能不能得到有效实施。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和要求,经常性地开展对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检查工作,长抓不懈,严肃执法,依法处理违规行为。不加强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就是失职;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就是违法。
三、加强领导,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领域实行科学管理、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重要保证。刚刚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建设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了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建设系统的重要工作,就是抓好行政法规、技术法规和经批准的规划的贯彻落实,这是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的关键。
建设部把推进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加强的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和协调。当前,一定要认真执行经批准发布的各项标准,特别是各项强制性条文。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树立强制性标准就是技术法规的观念,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自觉性,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一定要结合本地方、本行业的实际需要,推进标准体系的完善,加快制定地方和行业标准,及时修订现行的标准;一定要把标准化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保证必要的资金,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标准定额工作的健康发展。
同志们,新时期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是繁重的,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推进标准定额工作的全面发展。
新年将到,向大家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