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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工时制度在维护谁的利益
2011-06-22 14:38:59    来源:中国定额网    评论: 点击: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宣布:深圳于本月正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目前,深圳已有1000多家单位成功通过劳动部门审批获准实施该工作制,此次一并纳入该范畴的还有此前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5月19日《广州日报》)

按照深圳市劳动部门的解释,企业实行特别工时制度,即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既保证了员工在闲时有较高的收入,又保证了企业在忙时不会频频被迫提高加班费,从而减少因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不明确而产生的劳资纠纷,这对企业对员工都是双赢之举。

由此看来,对特别工时制度的设计初衷,我们毋庸置疑。关键是,这个新的劳动制度在施行过程中,会不会被一些歪嘴和尚把好经给念歪了?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首先来看,对于此前一直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企业来说,如果改为实行特别工时制度,从人力成本上考虑,一些企业就会以“连续作业”为由,很容易将工人8小时以外的加班时间视为可以综合计算的工时,这样,工人在额外付工作强度和加班时间之后,也只能按正常的记时记件工资标准获得报酬,加班再多也拿不到加班费,这样一来,工人的收入较之实行8小时工作制,反而会有所减少。

其次,虽然劳动部门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工作时长每月为166。64小时,但由于实行了特别工时制度,那么,这166。64小时的工作时长如何分配,如何使用,其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企业的手里。这样,企业就可以在不影响定单任务的前提下,在某一个时段集中、突击、连轴转地使用劳力,而一旦任务不那么紧迫,就让劳力大量地闲置。如此不仅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更可能导致工人闲时无事可做、忙时拿不到加班工资的现象大量发生。

此外,对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工时制度会不会成为少数人作风涣散、工作漂浮的遮羞布?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总之,特别工时制度也是把双刃剑,执行的好,能实现企业、员工双赢;反之,则不过是为企业使用廉价劳力又开了一扇方便之门。因而,特别工时制度作为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制度安排,什么企业可以实行,什么岗位适合实行,什么情况下才能实行,劳动部门在这个环节上要严格把关。同时,对实行特别工时制度的企业,劳动部门要进行跟踪监管,督促企业确保劳动者收入稳定、身体健康以及各项权益的落实,警惕不良企业借特别工时制度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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