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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
2011-07-04 11:59:38    来源:中国定额网    评论: 点击:

(一)定额计价的基本程序

我们可以用公式来进一步表明确定建筑产品价格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每一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建筑产品)的直接费单价

人工费=∑(人工工日数量×人工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用量×台班单价)

(2)单位直接工程费=∑(假定建筑产品工程量x直接费单价)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4)单项工程概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5)建设项目全部工程概算造价=∑单项工程的概算造价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

(二)定额消耗量在工程计价中的作用

3.定额消耗量在工程造价计价中的应用

定额消耗量在编制概预算造价或价格中的具体运用,主要体现在对概预算定额结构与内容、正确套用定额子项和正确计算工程量三个方面的把握与应用。

(1)概预算定额的结构形式与内容。现行的概预算定额结构、内容为例,通常包括三个部分,即定额说明部分、,定额(节)表部分和定额附录部分。

(2)正确选用定额项目。

(3)正确计算工程量。工程量的计算必须符合概预算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上述三个方面的把握与运用是正确运用定额消耗量,做好工程计价工作的基础。

(一)工程定额计价的性质

我国建筑产品价格市场化经历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国家调控价”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国家定价阶段

主要特征是:

(1)这种“价格”分为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费用签证和竣工结算。

(2)这种“价格”属于国家定价的价格形式,国家是这一价格形式的决策主体。

2.第二阶段,国家指导价阶段

其价格形成的特征是:

1)计划控制性2)国家指导性。3)竞争性。

3.第三阶段,国家调控价阶段

国家调控招标投标价格形成特征如下:

(1)自发形成。(2)自发波动。(3)自发调节。

(二)工程定额计价方法改革及发展方向

1.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定额计价制度

国内工程造价治理体现出以下特点:

(1)政府非凡是中心政府是工程项目唯一投资主体。

(2)建筑业不是生产部门,而是消费部门。

(3)工程造价治理被简单地理解为投资的节约。

2.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定额计价制度的改革

工程定额计价制度第一阶段改革的核心思想是“量价分离”,工程定额计价制度改革的第二阶段的核心问题是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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