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记者高炜 通讯员张晏馨)昨日,宜昌市人社局通报,经过为期一个多月的特殊工时专项检查,发现还有一些用人单位未经审批,自行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劳动部门将对此严查。
据介绍,通过检查,全市经审批允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177家,涉及职工34067人,其中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企业有80家,涉及职工3870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有82家,涉及职工11651人。总体情况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用人单位自行实行了特殊工时制度,但没报人社部门审批;二是存在超过法定加班时间现象。有的一天超过3小时,月超过36小时,一月平均上班26天;三是有的用人单位不发或少发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也不换休;四是门卫、保安等值班人员的工时不好确定,加班与否难以介定。
为此,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除了加强宣传,提高用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意识外,还会把执行特殊工时制度,发放加班工资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