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于2011年5月赴云南、上海、湖北、山西等省就当前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恢复劳动定额管理机构,建立企业和工会参与、专业测定与集体协商相结合的劳动定额决定机制,遏制企业随意制定劳动定额、刻意压低工人工资的行为。建议抓紧解决劳动密集型传统制造业、三产服务业的低收入职工的工资增长问题,由政府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每年调整一次,完善对计件工资制、提成工资制等特殊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调研组委员名单
白立忱、周明甫、王金祥、贾列肯.别克西、曹玉书、李成日、黄元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