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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失业保险情况
2011-06-01 09:38:51    来源:中国定额网    评论: 点击:

一、失业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联邦立法规定的范围包括:当年或上年最少有20周雇佣1人(含1人)以上的雇主,或每季度所付工资额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雇主。从事农业的雇主在当年或上年最少有20周雇佣10人(含10人),或每季度所付工资额2万美元。雇工从事家政服务、所付工资每季度最少1000美元以上的雇主。

联邦要求州将大部分工薪收入者,包括非盈利组织的雇员、印第安后裔以及州以下政府雇员纳入保险范围。另外,铁路工人有专门的联邦项目。一定时期内的退伍军人和联邦政府雇员也有专门的联邦项目,保险金由各州从联邦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州一级有一定权利将联邦规定范围以外的个别雇主纳入,例如从事较小规模农业的雇主。

大部分州向雇主征收失业保险税,但阿拉斯加、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三个州向雇员征收。征收的失业保险税储存在联邦财政部的失业保险信托基金账户,支付失业保险金时取回。截止2004年3月,各州在信托基金账户的存款达到241亿元。

(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

联邦对领取条件、保险金数额和领取期限不做统一规定。各州对申领失业保险的条件规定不尽一致,但申领人大都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劳动能力,曾经获得过一定的收入,或者在失业保险范围内的就业时间达到所要求的周数或季度数,也可能需要同时具备对基础期工资收入和就业时间的要求。二是愿意并且准备工作,有求职要求。三是非自愿性失业。那些因自身过失,包括没有工作能力,无正当理由自愿离职,因工作失误被解雇,以及拒绝适合的工作的人不具备领取资格。

各州规定失业保险金按周支付,支付标准与原来的工资收入挂钩,一般相当于原工资收入的50%,限定了最低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加利福尼亚州为例,每周失业保险金在40至330美元。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取决于基本期的收入,基本期是指申领失业保险金1个季度之前的4个季度,其中领取最高工资的季度决定保险金的数额。大多数州规定提交申领后需要经过大约一周的等待期,才能开始领取。

各州规定了完全失业时一周所支付失业保险金的数额,一般而言是在没有工作和收入时的完全失业状态下申领失业保险金,但许多州规定申领人处于非全时工作的部分失业时,仍可以领取部分失业保险金,保险金的数额会考虑周保险金和非全时工作的收入,为鼓励就业通常在计算保险金应发数额时对非全时工作的收入进行一些扣除。如加州规定,非全时工作收入的前25美元或收入的25%(以两者中较高者为准)不计入,从每周保险金计算应得数额中予以扣除。假设每周应领取保险金50美元,工作收入30美元中的前25美元不计入,则需要扣除5美元,那么每周实际领取保险金是45美元。假设每周应领取保险金115美元,工作收入124美元中的25%即31美元不计入,需要扣除93美元,每周实际领取保险金22美元。纽约州规定每周工作不超过4天,周收入不超过一定数额,可按以下方法领取部分失业保险金,即每周工作1天,可领取3/4的周失业保险金,工作2天可领取1/2,工作3天可领取1/4,工作4天以上的不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开始起的一年(52周),被称为第一个保险待遇年,在第一个待遇年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后就没有再工作的申领人,在第二个连续的保险待遇年中没有领取资格。

大多数州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6周,但马萨诸塞和华盛顿为30周。在州一级的失业率上升和非常高的情况下,领取期限可以延长13周(有些是20周),因此延长后的期限可以达到39周(或46周)。延长期支付的保险金由州和联邦的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各半。

在全国性的经济衰退,各州都遭受高而持续性的失业状况时,有时实施联邦基金提供的补充失业保险项目,其中7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分别实施了2个、1个和1个项目。近期实施的是临时延长失业补偿项目,有效期自2002年3月至2003年12月,个人如果在2003年12月27日之前符合该项目的领取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截止在2004年4月3日结束的这一周,航空业和有关行业则可以延续到2005年1月1日这一周。

失业保险金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其他指定机构进行发放。

(三)失业保险其他项目

1、联邦与州合办的延长失业保险。1970年以来,联邦法律规定在出现不断上升的高失业状况下可以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当一个州的参保人员失业率连续13周最低5%,达到此前两年中每年同期(13周)指标的120%的情况下,州必须将支付期限延长50%,即再延长支付13周的失业保险,总期限达到39周。按周发放的延长失业保险的数额与正常失业保险相同。联邦政府从联邦失业保险基金中为各州支付大约一半的延长失业保险金。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如果连续13周参保人员失业率最低为6%,则不考虑与以前年度同期相比,州可以支付13周的延长失业保险;二是如果最近3个月的(季度)综合失业率最低为6.5%、为前两年中任何一年同期(3个月)指标的110%的情况下,州可以支付延长失业保险;如果综合失业率最低为8%,与前两年同比达到110%的情况下,支付时间由13周延长到20周。

2、联邦公务员失业补助。支付给联邦公务员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领取条件与失业保险其他项目相同。这一项目由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联邦政府进行管理,但失业保险金资金由联邦各机构支付,不扣减联邦公务员的工资。州一级的法律规定补助金的数额、期限(周)及其他条件。

3、退役军人失业补助。联邦公务员失业补助的辅助项目。对象是1981年7月以后在军队服役期满荣誉退伍的退役军人,并且享受待遇的另一条件是退役军官不能是辞职的。另外,那些初次服役期未满,就因以下原因退役的军人仍可以得到一段时期的联邦帮助,即属于政府规定的应该早期被裁减人员,身体条件不合格、怀孕、父母亲属关系、服役导致的伤残人员,以及那些因生活艰难或自身精神状况不符合服役要求(已服役一年以上)的人员。预备役时期可以计入,但需要在90天以上。不扣减他们的工资缴纳失业补助。州一级的法律规定补助金的数额、补助的期限(周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4、灾害性失业补助。1974年的《灾害救济法规》确定服务对象是因遭受主要自然灾害失业的人员,为他们提供适当救助。通常,这些个人应在遭受主要自然灾害的地区生活和工作,因灾害而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其他工资替代性支付的条件,满足领取灾害性失业补助的其他要求。当总统宣布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后,可提供最长26周的灾害性失业补助。州一级机构代替联邦政府进行管理,按照发生自然灾害的州的失业保险法律规定确定每周最高补助数额。

5、贸易调整补助。2002年对1974年颁布的《贸易法》进行了修订,服务对象为已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工作受到进口或者国外生产调整影响的人员。按照贸易调整援助项目或者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与加拿大和墨西哥贸易)中的过渡期调整援助项目的规定,对那些因为雇主的经营受到进口增加或者国外生产调整的影响,失业或工作时间和工资减少的雇员,及时提供许多种再就业服务和补助,包括培训、异地求职等费用。目的是使他们获得新的工作,促进再就业并且赚取与先前数额接近的工资。希望得到这项补助的人员先要集体(3人以上)填写或由公司、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其合作伙伴,如州劳动力机构、失业雇员自己的组织填写申请,需要符合劳工部规定的申请资格即确实属于受到外贸负面影响的人员。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再就业服务、求职补贴、贸易再调整补助、健康保险参保补助,由联邦提供资金。

6、自谋职业补助。州一级可以自行决定设立自谋职业项目,以帮助失业人员开办小企业创造自己的工作岗位。领取补助的人员必须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已经完全离开原先的工作岗位,确认已用完了失业保险金,并且必须参加包括企业家培训和商业咨询等内容的自谋职业活动。补助金按周发放,数额与失业保险金相同。目前有特拉华、缅因、马里兰、新泽西、纽约、俄勒冈、宾夕法尼亚等7个州设立了这项补助。

7、短期补助。服务对象为从事同一工作但是工作时间从全时改为部分时间的人员,为他们提供部分失业保险。该项目为那些因为工作量减少本应裁减雇员,但是通过削减全体雇员的正常工作时间,替代裁减雇员方式的雇主提供帮助。补助金按照一周失业保险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被减少工时的雇员。目前有18个州参加了这个项目。

(四)失业保险信托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大部分州向雇主征收失业保险税,只有阿拉斯加、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州3个州向雇员征收。各州征收的失业保险税储存在联邦财政部的失业保险信托基金账户,支付失业保险金时取回。雇主缴纳失业保险税的税率为雇员工资收入在7000美元以上部分的6.2%,其中联邦税的税率为0.8%(或者对每位参保雇员每年最多征收额为56美元),州一级税的税率为5.4%。失业保险实行的是经验税率,雇主实际纳税的税率是根据对就业稳定和失业的影响来决定的,对失业影响小的企业税率就降低(低于5.4%的标准税率);对新参保的雇主可以合理降低税率(至少降低1%)。实行经验税率对于鼓励企业安置就业、控制失业起到积极作用。在联邦对经验税率的总体要求下,州一级的具体规定有较大不同,但各州都规定税率根据雇员就业稳定记录的情况确定,并且有计算税率的一组公式。公式主要考虑四个单独的因素,即(资金)储存比率、(领取)保险金比率、保险金和工资的比率、降薪规则,这些因素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目的是建立起各个雇主缴纳失业保险与失业及失业保险金支付情况的相关联系,将他们对失业带来的影响进行经验比较,鼓励企业保留职工,减少辞退。

许多州(42个)失业保险的纳税工资基数都高于联邦失业税法所规定的基数(7000美元)。2004年,夏威夷的纳税工资基数全国最高,为31,000美元。

联邦失业保险税的支出范围:联邦和州失业保险项目的全部管理费用(失业保险项目的全部管理费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97%的管理费用由失业保险信托基金支付);延长失业保险项目中联邦支付的失业保险金部分;州在支付失业保险资金不足时向联邦借贷的资金;联邦实施的一些补充或者紧急项目的失业保险金支出。另外,联邦税的支出范围还包括用于就业服务,对退役军人、伤残军人的就业和培训服务,以及一些劳动力市场信息项目。

(五)联邦和州的职责划分

按照联邦法律规定,项目由联邦和州合作,由州一级机构按照州的法律规定具体管理,在国家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只有失业保险项目有这个特点。《社会保障法》和《联邦失业税法》规定了失业保险主要覆盖范围,部分失业保险金(补助)的内容,联邦失业保险税纳税基数和税率,以及管理要求。联邦政府在失业保险项目中的主要职责包括:保证州一级的失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实际运作与联邦的法律规定一致或基本一致;制定基金管理规则,为各州正常有效地进行管理提供资金;制定项目管理的全面政策,监督州政府贯彻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负责在各州支付失业保险金前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营和投资。

各州按照联邦对失业保险项目的总体要求设计州一级的项目。州的法规明确规定失业保险的结构和州的税收结构,例如申领保险金资格、保险金的数额,以及州的纳税基数、税率等等。州政府在失业保险项目中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运作方式并且直接对项目进行管理;确定参保人员申领资格的要求、领取条件、按时支付失业保险金;确定雇主的资格、纳税和归集流程。

二、美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特点

(一)联邦与州共同管理项目。失业保险项目是按照联邦法律的规定由联邦和州合作开展,但是由州的管理人员按照州的法律进行管理的项目,在社会保险项目中只有失业保险是这种结构。1993年,美国付总统的一份报告中提出对当时失业保险制度的整合情况进行检查,以完善失业保险项目的运作,设计出一套有助于提高效力的统一的政策规定。1993年至1995年,联邦和州的高层管理人员经过14次研讨,规划出失业保险项目管理体系的大纲,目的是通过更有效的管理和更有创新精神的规划,使项目不断完善,服务效率持续提高。联邦政府通过制度设计、监督管理、技术支持等主要方面,不断推动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州一级有一定的自主权,在遵守联邦法律和总体要求的大前提下,制定州一级具体的失业保险法规并组织实施,保证了失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发挥了失业保险的作用。联邦和州在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建立互补的平等合作关系,发挥整体作用。例如,在全国性的经济衰退,各州都遭受高而持续性的失业状况时,联邦政府有时实施由联邦基金提供资金的补充失业保险项目;在出现不断上升的高失业状况下,联邦与州可以合办延长失业保险项目,联邦政府从联邦失业保险基金中为各州支付大约一半的延长失业保险金;州一级在失业保险信托基金收不抵支时可以向联邦基金借款;州一级确定缴纳和领取的具体规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设立自谋职业补助、短期补助等项目;不同于大部分州向雇主征收失业保险税的情况,阿拉斯加、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州3个州规定向雇员征收,等等。

(二)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力产生相应流动。2001年至2003年,美国有530万人离开了他们已经至少工作了3年的岗位(长期从业者),其中43%的人是由于企业倒闭或者迁移失业的,接近1/3的长期从业者是从制造业转移出来的,而制造业中又集中在耐用商品,特别是计算机、电子产品和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另外,还有610万人离开了工作不到3年的岗位(短期从业者)。两者合计,转移出原先工作岗位的人数是1,100多万人,而美国全部就业人口只有1.4亿人。到2004年1月,转移的从业者中已有2/3的人实现了再就业,其余20%的人处于失业状态,13%的人退出劳动力市场。

失业保险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了正常项目和应急机制,州一级资金不足时可以向联邦借款。州一级有权延长失业保险支付时间,除失业保险一般项目外,2002年至2005年,联邦又实施了临时延长失业补偿项目,个人如果在2003年12月27日之前符合该项目的领取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截止在2004年4月3日结束的这一周,航空业和有关行业则可以延续到2005年1月1日这一周。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失业的发生已不再仅仅限于本国经济结构、企业结构调整所产生的影响,进出口的增减或国外生产调整也会对本国就业产生影响。美国2002年对1974年颁布的《贸易法》进行了修订,失业保险项目配合贸易调整援助项目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过渡期调整援助项目的实施,设立了贸易调整补助,服务对象为已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工作受到进口增加或者国外生产调整影响的人员,失业或工作时间和工资减少的雇员,通过提供许多种再就业服务和补助,促进他们再就业并且赚取与先前数额接近的工资。另外,在发生自然灾害的时候,可以扩大领取范围,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发放灾害性失业补助。

(三)有效地调控失业和促进就业。美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起到了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调控失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项目实行经验税率,对雇主实际纳税的税率是根据对就业稳定和失业的影响来决定的;申领发放失业保险的资格必须具备就业经历和就业愿望,并且经常提供在积极寻找工作的证明;为鼓励灵活就业,许多州规定申领人处于非全时工作的部分失业情况时,仍可以领取部分失业保险金;为鼓励雇主在工作量不足的情况下通过缩减工时减少裁员,有18个州向此类企业提供了短期补助;为鼓励自谋职业,有7个州设立了自谋职业补助,帮助失业人员开办小企业创造工作岗位。

各州设计了促进就业项目,与失业保险项目相互配合,有效地帮助人们实现就业再就业。以加利福尼亚为例,实施的一系列促进就业的项目都各有侧重,如劳动力投资法计划,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接受再就业培训,对象为因企业关闭、裁员而失业的劳动者,青少年还可以在保持学业的情况下参加暑期培训计划;一站式就业中心,将就业、培训、经济发展和教育方面的合作伙伴召集在一起进行合作,满足雇主、求职者和劳动者的需要;工作机会和福利到工作免税项目,目的是促进人们自雇,最多可以免税8,500美元;美国工作银行,通过网络为求职者和雇主在全国寻找工作机会;其他还有退伍军人就业项目、残疾人就业项目等等。

三、感想与启发

(一)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应更加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贸易全球化对就业结构产生相应影响,就业和失业的结构和特点也随之发生改变,失业保险制度也发生了相应变化。例如,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就业形式多样化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的加快,失业保险金的参保人员结构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在2005年6月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参保人数比2000年6月减少近2000万人的情况下,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参保人数增加了2500多万人。又如,我国进出口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2003年已占到60%,国际贸易对经济增长及就业的影响程度不断上升,失业的发生会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失业保险费的征缴、领取失业保险的人群与之密切相关。因此,需要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整体设计的研究,紧扣经济发展的脉络,在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申领条件、支出项目、整体功能等方面的设计更加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增强政府、企业和个人对失业保险的关注程度,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不可缺少的“助推器”和“稳压器”。

(二)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调控失业的作用。美国通过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必须有就业意愿、征缴失业保险费时实行经验税率,以及自谋职业补助、部分工作时间人员短期补助等一系列项目,发挥失业保险制度有效地促进就业的作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这在制度设计时就已得到体现。从其发展历程来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发挥作用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在“两个确保”时期,重点是保障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近年来,随着“并轨”目标的基本实现,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已成为工作的重心。失业保险制度应该而且有能力在这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目前,绝大多数省份,特别是东部及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基金结余较多,迫切需要研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加大促进再就业力度问题,并通过大胆实践,摸索经验。此外,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失业调控工作,主要是在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同时,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失业源头,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控制失业率的目标,有效控制失业人数过快增长,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缩短失业周期,避免失业群体的时间和地区分布过于集中,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在这方面,失业保险制度也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对企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不裁员或极少裁员的,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其组织开展职工培训等,这样做还可以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保的积极性。总之,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和调控失业的作用,是今后完善制度的方向。

(三)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工作。搞好失业保险工作需要做好大量的基础性工作,由于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时期,用工形式已呈现多样化而且较为复杂,摸清企业经营状况和用工人数,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状况变化情况,才能做到失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并且把失业保险金发给符合领取资格的失业人员。美国的全部就业人口只有1.4亿人,但劳动力市场统计分析系统十分发达,各种统计数据齐备,为及时正确地制定失业保险有关政策提供了依据,同时也避免了劳动力资源和失业保险基金的不必要损失。今后,我国在失业保险基础管理方面,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办法,健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必要的投入,健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借助计算机、因特网等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管理,以适应管理要求,更大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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