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中对制订该条例的目的、组织领导单位、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和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
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应当协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本企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中对制订该条例的目的、组织领导单位、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和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
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应当协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本企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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