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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定额管理为中心的个税征管考核方法
2015-04-29 16:06:29    来源:    评论: 点击:

一、确定科学的可操作的定额制定方法
实行定额征税可减少税务机关工作量,提高其工作效率。因此,制订定额的方法应该是收集资料方便,计算定额快捷。在基础数据的选择上,应挑选那些最容易收集、能切实反映投资规模的数据对象,如固定成本、经营面积、投资规模、雇员人数、能源耗用等等。单个纳税人的参考数据应控制在5个以下。针对各行业特点,应制定不同的主要数据对象,如商业以经营面积为主,工业以设备投资和能源消耗为主,服务业以经营面积和从业人员为主。这样就能在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定额的科学性之间找到平衡点。
从数据到定额的转换,应采用系数法,对各行业的纳税人制定一个标准定额,并以此作参照广泛设立一些包括规模、地域、行业等要素在内的调整系数,计算各类要素的边际率;在确定这些系数和标准的时候,应借助各种信息手段,多做一些市场调查,掌握各个行业、各大类产品的基本利润率,以提高其科学性。综合各类数据,按以下计算公式确定纳税人营业定额:营业定额= Σ 各类投资要素 × ( 1 +要素规模边际率) ×行业标准定额×地域调整系数×征管环境调整系数,征管环境调整系数的设立是为了更务实的提高征管质量,着眼未来,循序渐进,优化征管环境。
二、建立权责明确有制约的内部管理机制
1、确定定额和日常管理分离。
2、加强个体对定额的审查。个体对送审的定额,应采取实地抽查的方法确定定额的合理性,抽查面应控制在 8%。
3、分局要按已审批的定额户的 8%进行实地抽查,增强监督实效。
三、实行以定额管理为中心的考核方法
1、加大个体管理在征管考核中的比重。未来的税收工作应该以企业管理作为收入重心,以个体管理作为管理重心。考核制度应提升个体征管在日常工作中的地位,提高干部对个体工作的认同感和积极性。
2、加大定额管理在个体征管考核中的比重。建立更深层次的以定额管理为主体的个体征管考核体系。
3、改变定额的检查方法。 现行个体定额考核是以书面资料的齐全性为主,而不对具体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因此,应以实地考核和调查为主,与书面资料相结合,参考相关部门的资料数据,加强对定额真实性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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